各班级:
根据《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结合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主题,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主题
喜迎十九大·青春建新功
二、社会实践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努力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三、社会实践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其中,专科2016级学生社会实践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
四、社会实践形式与成果要求
(一)社会实践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项目制,分为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自选项目每队不超过10人)。具体内容见《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见附件1)。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二)社会实践成果要求
社会实践完成后,团队成员应及时填写《社会实践日志》,并以团队为单位提交一篇符合规范要求的社会实践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5)。
五、2017年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一)各团队在近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团队同学社会实践的内容与计划。同时,积极组织同学按照《成都大学2017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指南》(附件6),申报校级、院级和自选实践项目。
(二)社会实践指导。学院定于艺术设计专业同学于6月20日(周二)中午12:50、工程造价专业于6月21日(周三)中午12:50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培训会(地点另行在QQ群里通知,请多留意),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报告评阅教师将就社会实践课题设计、实践方案编制、社会调查开展和实践报告写作等问题对同学们进行集中培训,现场解答同学们的各种疑问。
(三)请各团队在6月23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校级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交至B102学工办(联系人:范晓灿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xiaocan@cdu.edu.cn。
(四)各团队院级和自选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附件3),班长收齐本班《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附件3),整理完成《院级及自选项目汇总表》(附件4),在6月28日下午5点前将《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附件3)与《院级及自选项目汇总表》(附件4)交至B102学工办(联系人:范晓灿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xiaocan@cdu.edu.cn。
(五)6月27日(周二)下午举行校级项目评审会。
(六)7月15日-8月20日,各实践团队按照实施计划和方案认真开展实践活动,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七)8月30日前,各实践团队将实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由班长统一汇总交至B102学工办(联系人:范晓灿老师);校级实践团队将校级项目实践报告的纸质版(一式六份)以及电子版交校团委;8月31日—9月5日,学院完成对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实施过程成绩的评阅工作;并将纸质报告交给政治学院评阅教师;9月6日-15日,政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联络教师(评阅教师)完成对院级项目和学生自选项目实践报告成绩的评阅工作,并推荐优秀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
(八)9月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月。学校将通过项目评审、成果展示、评优表彰、实践教学现场工作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同学们交流分享社会实践活动。汇总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编订成册并制作成展板进行交流展示及网络宣传。
附件1--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doc
附件3---院级及自选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校级实践团队申报材料.doc
附件4---社会实践院级(自选)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及规范要求2017.doc
附件6---2017年社会实践项目指南.doc
附件7——工作进程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