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0—2021学年度中方面全面发展的班级及个人,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现将校级先进班集体、十佳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班集体与个人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实施
(二)名额分配
参见《2020-2021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三)时间要求
1.请有意愿申请先进班集体的各班在10月29日17:30前,根据《海外教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分数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uodong_wang18@163.com。
2.各班须准备PPT进行现场展示宣讲(不超过5分钟),展示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三、 “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
由学院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直接推选
(一)名额分配
参见《2020-2021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时间
1.学院初审推荐(11月8日—11月12日)
2.学院审核、公示(11月15日—11月16日)
3.校级风采展示(11月19日)
4.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大会(11月30日)
四、“十佳大学生”评选
(一)参评主体
本科(大四)学生,专科(大三)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道德品质好;
3.获得二等及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相关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大学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2.大胆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3.品德高尚,大力弘扬正气,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或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家庭经济贫困,但自强自立,在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名额分配
参见《2020-2021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未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则获得提名奖。
(四)评选时间
1.学院初审推荐(11月8日—11月12日)
2.学院审核、公示(11月15日—11月16日)
3.校级风采展示(11月19日)
4.十佳大学生校级评审大会(11月23日)
备注:十佳大学生请直接到学术交流中心B102王老师处登记报名。
海外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