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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奖学金、 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 浏览人次:

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0-2021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外教育学院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1级新生除外)

二、校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18—1031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11—113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5—1117日。

(四)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当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评校级奖学金者需学习成绩优秀,2020-2021学年无不及格、无重修课程、无补考(公共选修课除外),ISP系统中智育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4、校级奖学金等级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产生(在专业年级范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一致时,智育成绩高则排名靠前。

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各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申请人请于1025日前登陆CQES(ISP)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2、各班班主任请于1029日之前登陆CQES(ISP)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1、三好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

3)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具备本专业所必须的技能,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心理品质良好。

5)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

6)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评比标准的前四项。

2)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包括学院、系、班级和学生社团),积极做好学生干部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受到师生好评。

3)严于律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并能正确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

4)抓好自身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

备注:院团委学生会参评同学不占班级名额,推荐人由院团委书记签字推荐。已在学校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干部(未在本班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在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

海外教育学院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时间进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20—1026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27—1029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31—1113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一定请班主任老师到场参加。各班申请人(各班级通过推荐后的名单)请于1025日前登陆CQES(ISP)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2、各班班主任请于1026日之前登陆CQES(ISP)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附件1: 2020-2021学年海外教育学院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附件3:《成都大学2020-2021 学年学校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海外教育学院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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