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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缓考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8-11-16 | 浏览人次:

 

海外教育学院缓考申请程序

 

 

一、允许申请缓考的三种情况:
1、重大疾病(需三甲以上医院纸质证明
2、直系三代以内亲属突然去世(需班主任向家长电话求证)
3、突发意外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三日内凭有效证明(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家长确认)补办申请缓考手续。

 

逾期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核者,按缺考处理,课程成绩以0分记。


 

二、审核缓考的三方部门:
1、班主任
2、课程开课学院
3、学生所在学院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在考试前一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提出申请
2、填写《缓考申请表》(见下方附件),并将证明材料交班主任审核
3、班主任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将全套材料交教务办B103
4、教务办将材料交付课程开课学院审核
5、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办进行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6、三方审核完毕,教务办在系统上通过学生的申请
7、经批准缓考的课程,该门课程不予记分,“备注栏”将注明“缓考”字样。
8、缓考的学生必须于下一学期开学时参加该门课程的缓考,考核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注: 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测试时,经校医院证明,体育学院和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以选修保健体育课。

 

附件:缓考申请表.doc

 

 

 

 

海外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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