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功“十五五”、奋进新征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2026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学校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评选由校学生会负责实施;
(三)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由校团委志工部负责实施;
(四)十佳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实施;
(五)“五四”艺术之星评选由校团委文化艺术部负责实施。
三、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优秀共青团员:
1. 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
2. 2025学年内思政课考评优良,平均分在85分以上(需提供完整成绩单,自行在教务系统导出打印并计算平均分,包括形势与政策课程)
3. 期末考试成绩在年级专业前30%,无挂科科目(需提供排名截图,可截图ISP或教务系统)
4. 团龄1年以上(即2025年4月30日前入团,需要智慧团建系统截图)
5.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他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6.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
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
2.2025学年内思政课考评优良,平均分在85分以上(需提供完整成绩单,自行在教务系统导出打印并计算平均分,包括形势与政策课程)
3.期末考试成绩在专业前30%,无挂科科目(需提供排名截图,可截图ISP或教务系统)
4. 团龄1年以上(需要智慧团建系统截图)、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志工部、新媒体中心负责人或干事)
5. 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他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6.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1. 已在“志愿成大”等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上注册
2. 在大型赛会、理论宣讲、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中业绩突出(受过相关表彰)
3. 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2025年度内,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需提供志愿四川或志愿成大系统截图,截图中需要完整的志愿服务开展时间)
4.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
(二)学院团委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广泛宣传到基层组织,结合2025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院(所)、组织进行公示。
(三)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所在学院名额。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组织民主评议,公示后,经部门指导教师审定后报送。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必须在推选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范围内进行推选。
十佳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结果认定。
(五)“五四”之星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学生组织不单独推荐。
四、名额分配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6名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时间:3月13日-3月18日17:00,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审核。
(二)材料提交:申请者需要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参考附件1《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所有证明材料需在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时间段内。
(三)提交方式: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的同学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2)和纸质版证明材料到各班班主任处,班主任组织班级参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与优秀共青团干部在同一评选年度内不得同时参评)
申请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五四之星的同学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2)和纸质版证明材料到14107办公室,学院团委组织评选。
六、注意事项:
(一)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要将评选作为青年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将思想教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的全过程。评选结果公布后,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事迹分享活动,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评优评奖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028-84616378 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