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接学校共青团委“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请大家积极参加!
为进一步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农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18年“逐梦计划”将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3万余个实习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覆盖全年,每个岗位实习周期应不少于30天,不超过一年,全年可常态化发布实习岗位。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公益原则。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的实践锻炼机会,旨在提升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岗位认识和实践能力,是一项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坚持自愿参与。活动应按照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动员更多学生广泛参与。学生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积极主动融入实际岗位。学生原则上自行负责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必要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为其提供实习鉴定等佐证材料。
(三)坚持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申请参与实习的大学生公布公开,由申请参与的大学生、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实习岗位。
四、活动流程
“逐梦计划”将在全省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通过线上注册、岗位发布、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开展岗位实习活动。
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进入“四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操作指南详见“成大青年”微信公众号“三下乡”页面链接)。
岗位发布:各市(州)团委(含县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发放后台管理账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台,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在线发布岗位供大学生选择。
岗位选择:大学生注册登陆后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省内各高校对本校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省外高校大学生申请资格审核由共青团四川省委负责审核把关,用人单位资格由上级或当地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系统参加活动。
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上岗报道,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按岗位属地化原则,县(市、区)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学生进行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实习鉴定:大学生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大学生交回高校。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年底将会就“逐梦计划”完成情况评选“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
五、活动方式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园区实习,提升大学生日常岗位基本技能。
(三)进金融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增进大学生对金融机构的了解,提升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了解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五)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全面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对社会事务工作认知。
(六)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七)进乡村活动。组织大学生到乡村实习,开展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等方面调研,发挥高校人才和技术优势,助力乡村农特产品包装设计、种养殖技术提升、特色资源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增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激励更多有志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
六、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8年1月至4月):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5月至6月):广泛宣传,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进高校宣讲活动;广泛募集实习岗位、完成岗位审核发布;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完成学生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8年7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18年“逐梦计划”活动总结。
七、注意事项
各学院广泛宣传“逐梦计划”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
“逐梦计划”操作手册(学生篇).docx.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