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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 浏览人次:


2017/2018/2019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工作职能,全面深化团学组织改革,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激励我校广大青年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共奋进建新功。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20年“五四”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团学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星级学生社团、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工作安排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由院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实施;

2. “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评选由院学生会就业创业部、体育部、志工部负责实施;

3.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评选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实施;

4. 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实施;

5.“五四”艺术之星评选由院文艺部负责实施。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二)学院团委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广泛宣传到基层组织,以组织生活的方式按程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院(所)、部门进行公示。

(三)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所在学院名额。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部门民主评议,并公示后,部门指导教师审定后报送。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候选人没有评上“十佳”的,授予“提名奖”。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

(五)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五四” 之星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学生组织不单独推荐。被推荐为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的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

(六)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26日,宣传发动,推荐和院级评审、公示。

4月27日—5月6日,各学院、社团及学生组织报送相关评选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及方式由相应实施组织另行通知。

5月6日—5月15日,各学生组织开展校级评选,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高水平成都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团委组织部及各实施组织联系。

(三)本次评选2019—2020学年指的是2019年5月-2020年5月期间。

五、附件

(一)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标准

(二)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名额分配表

(三)2019—2020年度“十佳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四)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五)2019—2020年度“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

(六)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七)2019—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八)2019—2020学年“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申报表

(九)2019—2020学年“十佳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十)2019-2020学年“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报表

(十一)成都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十二)2019—2020学年“五四之星”申报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积极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学习“青年大学习”。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二、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支部成员积极学习青年大学习,评选年度内支部平均学习率达到95%以上(以团省委“天府新青年”公众号“青年大学习”平台后台数据为准)。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采取申报制,获评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的团支书,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的,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分配名额。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支部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及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有社会奉献意识,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末考试无挂科(含选修),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执行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6、在校期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没有旷课缺勤记录。

7、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职务,且任职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团的工作。   

2、能够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团员青年服务,积极、主动、创新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3、发挥团员青年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和参加团学各项活动,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4、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他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干优先考虑。

5、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请符合申请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4: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或附件6: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后由各班团支书于2020年4月2124:00前发送至组织部

六、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并开展过多类志愿活动;

2、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3、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获得,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服务总时数不少于300个小时;

4、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5、本年度在青聚锦官城上注册志愿组织并发布志愿活动数量不低于8个。

七、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青聚锦官城上注册志愿者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2、在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全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八、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在青聚锦官城上注册志愿者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1年以上;

2、参与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参与志愿服务总时长累计160小时以上,当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80小时

九、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40小时。

3、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影响面广、群众公认。

4、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在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内产生,每个学院最多推荐3名疫情防控志愿者标兵。

请符合申请疫情防控志愿者要求的同学填写附件11:成都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推荐表后于2020年4月2124:00前发送至志工部学院审核事迹优秀者推荐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

 

十、“五四”之星评选条件

  具体分为“五四”创新创业之星、 “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四个类别,所有类别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

3、对于在学术创新、文体活动、道德与精神文明表现以及社会与工作实践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贡献,并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的青年学生,可以放宽以上评选条件进入评选;

4、主要考察2019-2020学年度综合表现情况。

具体单项条件如下:

【创新创业之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并获奖(须为政府行为组织的官方赛事);

2)已创办企业,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个人;

3)以前三完成人身份申报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通过。

【百炼之星】热爱运动,勤于锻炼,平均每日参加体育活动不少于半小时,带头参加“走下网络、走出寝室、走向操场”“三走”群众体育锻炼活动,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我校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介者优先考虑,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重大体育活动(须为政府行为组织)、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声誉;

2)积极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在校运动会、各类校级体育赛事中获得团体冠军或个人亚军以上荣誉者。(每个学院最多推荐3名满足此条件的候选人)

【自强之星】

1)成才意识强烈,身处逆境而不屈,面对困难而不挠,意志坚强;

2)上一学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或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个方面有突出成绩;

3)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关心社会,关爱他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名自强之星候选人。

【艺术之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文艺活动(须为政府行为组织的官方赛事)、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声誉;

(2) 校大学生艺术团或院艺术分团成员,一年内参与过3次及以上校级文化艺术演出活动(每个学院最多推荐3名满足此条件的候选人)。

请符合申请“五四之星”要求的同学填写附件1220192020学年“五四之星”申报表后于202042124:00前发送至组织部。

十一、星级学生社团评定

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成都大学2019-2020年度社团评优活动的参评社团需符合以下条件:正式注册,完成年度登记,参与2019年10月社团招新,无违规开展活动记录。

具体参评要求参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的《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社团评优的通知》 中的 《2020年星级评定细则》。

十二、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无重修,无任何违纪违法处分;

2、获得五星级、四星级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每个社团一个名额,由社团自荐;

3、在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对社团的发展有突出贡献。

附件: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申报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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