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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 浏览人次:

各班: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

按照《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要求,学院单项奖学金名额划分如下:

精神文明奖学金不超过10名

社会实践奖学金不超过13名

文体艺术奖学金不超过13名

自强成才奖学金不超过1名

创新创业奖学金不超过10名

三、时间进度

1、学院宣传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

2、学生申请、学院公示、报送材料:11月21日—11月29日

3、学校审核、公示:11月30日-12月9日

四、评审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登陆ISP在线完成《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后在11月25日前将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交到学术交流中心B102王老师处,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放弃。

2、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

3、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4、申请单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获奖等级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6、咨询电话:028-84616378


海外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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