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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十佳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 浏览人次:

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1—2022学年度中方面全面发展的班级及个人,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现将校级先进班集体、十佳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班集体与个人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实施

(二)名额分配

参见《2021-2022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三)时间要求

1.请有意愿申请先进班集体的各班在11月11日12:00前,根据《海外教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分数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uodong_wang18@163.com。

2.各班须准备PPT进行现场展示宣讲(不超过5分钟),展示时间定于11月11日,展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

由学院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直接推选

(一)名额分配

参见《2021-2022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时间

1.学院初审推荐(11月7日—11月11日)

2.学院审核、公示(11月14日—11月16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18日—11月30日)

4.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大会(另行通知)

四、“十佳大学生”评选

(一)参评主体

本科(大四)学生,专科(大三)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道德品质好;

3.获得二等及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相关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大学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2.大胆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3.品德高尚,大力弘扬正气,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或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家庭经济贫困,但自强自立,在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名额分配

参见《2021-2022学年海外教育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未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则获得提名奖。

(四)评选时间

1.学院初审推荐(11月7日—11月11日)

2.学院审核、公示(11月14日—11月16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18日—11月30日)

4.十佳大学生校级评审大会(另行通知)

备注:十佳大学生请直接到学术交流中心B102王老师处登记报名。(因宿舍封控,可线上登记报名)


海外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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