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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1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 浏览人次:

2021届毕业班各班级:


收到学生处关于“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21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获生源地贷款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和还款承诺工作

1.请各班级梳理并汇总2021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按表格要求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附件1),为保护同学个人隐私信息,该表格私发给各班班主任老师,请于5月19日中午12点前返回已完善的表格。


2.组织2021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2),并将学生签订(手印)好的还款承诺书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9日中午12点前交到海外教育学院学工办B102范晓灿老师处。


3.对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资料修改”栏更新个人信息(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在“毕业确认”栏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后,在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手印),于5月19日中午12点前交到海外教育学院B102范晓灿老师处。要求学生毕业后将新的联系方式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及时更新。


4.对办理了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学生与贷款银行积极联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二、就学信息有变化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延期毕业或本专科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考取研究生后仍需要继续申请助学贷款的两类学生,以及就学信息有变化的其他相关学生(如专升本、入伍、休学等),请学生及时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以确保贷款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如利息、还款时间变化等),具体办理手续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海外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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