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接学校学生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现就2019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在校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组织工作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及联系信息
请各班级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帮助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2019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现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予以公布, 以便联系、咨询。对其他省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请学生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相关业务机构。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官方网址:
http://www.scrcu.com/public/zxdk/20150627/3920.html )有更为详细的申请流程介绍。
国家开发银行2019年的相关指南见《通知》附件6、7、8。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四川农信”)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四川农信网点办理,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贷款。
对于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在班级宣传政策的基础上,拟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本人登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http://www.scrcu.com/“个人业务-贷款产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页面,详细阅读贷款相关信息,进行贷款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当地农村信用社和资助管理中心为准。
2.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24日(周一)下午三点前,将《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4)纸质版交到学工办B102范老师处,《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细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xiaocan@cdu.edu.cn.
其中,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需同时将《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送到学工办B102范老师处,续贷学生不需要提交申请表至学院。
3.学院统一完成审核、盖章等后续工作。
4.学生持相关手续返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实行在线申请、审批。由学生本人登录该系统进行申请。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续手续
经生源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查,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含各省)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下学期报到以后将相关材料送到学工办B102范晓灿老师处,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回执确认手续。提醒各班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未按时录入回执将视为放弃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工作见届时通知。
d附件3+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doc
d附件4+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d附件5+XX学院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细表.xls
d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019.pdf
d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9.pdf
d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2019.pdf
海外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