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勤助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成都大学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 浏览人次:

班级 

       接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通知,现将我2018—2019学年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已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本人,请各班在新生入校后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特别强调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

       拟申请困难认定的新生应提交的资料包括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证明)、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其中第①、第③项材料必备。

拟申请困难认定的老生,在2017—2018学年已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如今年想继续申请认定,只需提交第③项材料,从未认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按照新生认定办法提交材料。

 

二、班级分别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小组具体组成名单(附件4由小组组长签字后,学院学工办范老师处存档备查。

 

三、班级9月10日(开展班级评议前,需将具体评议时间和地点报送学院学工办范老师处,统一报送学校以便学校按监督意见安排抽查核实。未提前报送的,评议无效。

 

四、学生申请、班级评定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1日)。请各班将评审结果于9月12日上午10点前报送材料,如下: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办范老师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anxiaocan@cdu.edu.cn:2018—2019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

 

五、学院评审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2018年9月1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d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doc

d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d附件3:2018—2019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模板).docx



 

海外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