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接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通知,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已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本人,请各班在新生入校后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特别强调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
拟申请困难认定的新生应提交的资料包括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证明)、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其中第①、第③项材料必备。
拟申请困难认定的老生,在2017—2018学年已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如今年想继续申请认定,只需提交第③项材料,从未认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按照新生认定办法提交材料。
二、各班级分别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小组,具体组成名单(附件4)由小组组长签字后,交学院学工办范老师处存档备查。
三、各班级在9月10日(开展班级评议)前,需将具体评议时间和地点报送学院学工办范老师处,统一报送学校以便学校按监督意见安排抽查核实。未提前报送的,评议无效。
四、学生申请、班级评定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1日)。请各班将评审结果于9月12日上午10点前报送材料,如下: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办范老师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anxiaocan@cdu.edu.cn:《2018—2019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
五、学院评审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d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doc
d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d附件3:2018—2019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模板).docx
海外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