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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 浏览人次:

根据成都大学《关于评选2026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6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优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学工办主任、教务办主任、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22级(2026届)本科毕业生、2023级(2026届)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两次以上(含两次)。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人选。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经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的推荐人选。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规范材料填写及报送,填写前认真阅读附件9。各申请人要及时、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成都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8)、获奖支撑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10月9日17:00前交至学院14108办公室桂老师处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海外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6日

一审:桂俊骁

二审:陈东

三审: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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