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班同学智育素质由学工办负责核算录入,无需学生本人填写。
二、2024-2025学年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本专科学生参与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三、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组员由班级推选产生,由班委、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干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该行政班总人数的10%,负责计算及核对综合测评成绩。
四、以班级为单位,在本人自评的基础上,各班测评小组对每一位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初审、评分,确定每位学生的得分,并将最终评定结果向全班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进行材料汇总。班内公示期间,每位同学均可看到其他同学的加、减分项目和分值。
五、请参评同学认真阅读《海外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开始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完成自评。证明材料原则上需要加盖公章,没有盖章的,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担任班内职务可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并由院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进行考评;担任班外职务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材料及考评。
所有证明材料要在班级评议开始前以纸质版的方式提交至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开始后不能提交任何材料。
奖状颁发时间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之间。
审核材料提交有误可及时更正,对审核材料造假的同学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证明材料上需标注清楚加分项目、加/减分数,如:C发展型素质--学科竞赛-国家级+15。
所有支撑材料按综测表项目顺序整理排列
六、如果班级评议小组或参评学生本人等出现不规范或作弊行为,经查实,勒令相关班级对于测评结果及时修正,对于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对进行处理。
七、日程安排
(一)9月8日-9月9日:班级内公示
(二)9月10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纸质档(1.个人综测表以及支撑材料;2.班级综测汇总表)交至14108办公室;
(三)9月15日-9月17日学院公示:公示期内可对分数进行核对,公示期过后不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