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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 浏览人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新时代成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挺膺担当、积极作为、勇做先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2025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评选由校学生会负责实施;

(三)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由校团委志工部负责实施;

(四)十佳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实施;

(五)“五四”艺术之星评选由校团委文化艺术部负责实施。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二)学院团委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广泛宣传到基层组织,结合2024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院(所)、组织进行公示。

(三)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所在学院名额。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组织民主评议,公示后,经部门指导教师审定后报送。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必须在推选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范围内进行推选。十佳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结果认定。

(五)“五四”之星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学生组织不单独推荐。

三、名额分配

优秀共青团员:16个

优秀共青团干部:22个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6个

五四之星

红旗团支部候选组织:1个

四、时间安排:

3月10日-3月15日 学生申请,各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五四之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参照《成都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在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间)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hwjyxyzzb@163.com;申请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发送至:hwjyxyzgb@163.com。纸质版(含证明材料)交组织部叶子扬同学处。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202X级XX专业X班优秀共青团干申请表(姓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8:00,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审核。

3月16日-3月18日 院团委审核、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评优评奖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联系电话:028-84616378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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