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23级各班: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班同学智育素质由学工办负责核算录入,无需学生本人填写。
二、2023-2024学年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本专科学生参与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完成了上一学年学业的在校学生都要参加测评,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需综测成绩参考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三、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组员由班级推选产生,由班委、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干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该行政班总人数的10%,负责计算及核对综合测评成绩。
四、以班级为单位,在本人自评的基础上,各班测评小组对每一位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初审、评分,确定每位学生的得分,并将最终评定结果向全班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进行材料汇总。班内公示期间,每位同学均可看到其他同学的加、减分项目和分值。
五、请参评同学认真阅读《海外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开始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完成自评。证明材料原则上需要加盖公章,没有盖章的,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担任班内职务可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并由院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进行考评;担任班外职务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材料及考评。
所有证明材料要在班级评议开始前以纸质版的方式提交至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开始后不能提交任何材料。
奖状颁发时间需在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之间。
审核材料提交有误可及时更正,对审核材料造假的同学当年不得参加任何评奖评优(不接受任何解释!)。
证明材料上需标注清楚加分项目、加/减分数,如:C发展型素质--学科竞赛-国家级+15。
六、如果班级评议小组或参评学生本人等出现不规范或作弊行为,经查实,勒令相关班级对于测评结果及时修正,对于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对进行处理。
七、日程安排
(一)9月3日—9月6日
1、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出各行政班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需要班主任签字,纸质版于9月6日17:00之前提交至14107办公室。
2、班长负责通知全班同学开始准备测评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9月7日—9月10日
各班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三)9月12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
1.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各班情况一览表(附件2)。
2.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所有材料(材料需按测评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14107办公室
(四)9月18日—9月20日(3个工作日)
各行政班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院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