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青少年踔厉奋发、挺膺担当,以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先进个人类:
优秀部门负责人、优秀干事
二、评选工作安排
“优秀部门负责人”“优秀干事”评选由院团委负责实施。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1)评选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相信通过长期努力能够实现共产主义并愿意为之不懈奋斗。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崇尚科学理性,相信无神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2.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对错、善恶美丑,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能正确看待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利益的关系,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与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有正义感、责任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
4.争先锋。矢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学习成绩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学期内没有无故缺勤(含早晚自习)、无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学习率不低于90%)。
5.在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满一学期,且表现突出;在学生会工作中有创新性想法和实践,为学生会工作带来新气象;在学生会工作中团结协作,积极沟通,表现突出,树立榜样,得到同学们的广泛认可。
6.在校期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含通报批评);
(2)时间安排: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7日,提交“优秀部门负责人”“优秀部门干事”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任职期间志愿时长截图(青年大学习,青聚锦官城以及志愿时长证明皆可),邮箱:hwjyxybgs@163.com
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10日学院团委审核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公示拟推荐名单
2024年6月14日开展各部门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
“优秀部门负责人”拟推荐名额不超过负责人总人数30%
“优秀干事”拟推荐名额不超过干事总人数30%
五、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遵守学院评优评奖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共青团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