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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 浏览人次:

各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照成都大学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原则上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1月10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交到14108(见附件)。

(二)学院评审、公示

 11月11日-15日,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11月16日-22日,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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