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成都大学2023年省外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升本”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31 | 浏览人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 号《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身体状况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三)在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系统中报考成都大学,并已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

二、录取原则

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根据学生专科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及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表现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升入成都大学,成绩排名后80%的考生升入调剂院校(学生可填报两个调剂志愿)。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专升本免试政策。

三、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成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表现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

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等于学生在同年级同专业学习的课程成绩或学分积点排位成绩(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例如:同年级同专业共有学生70人,该学生的学业成绩或学分绩点在该年级该专业排名23位,学生的学业成绩=100-(23/70)*100=67.14分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表现成绩

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加10分,获得个人二等功加15分,获得个人一等功加20分;获得所在部队个人嘉奖,每次加5分,获得军区个人表彰,每次加10分,获得中央军委个人表彰,每次加20分。

以上奖励均指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实施的奖励项目。获得个人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必须具备个人奖励相关登记(报告)表;获得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人还应具备受奖证书和奖章。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表彰,退役士兵档案中必须具备表彰通报(通令)名称和文号(编号)。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累计最高30分的加分。

四、资料提交

(一)报名表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报名表》(附件1)。

(二)必备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入伍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专科阶段成绩表原件(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支撑材料

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表现需要提供相关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18日前交成都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科,电子版扫描件(或高清、端正拍照图片)发送邮箱zhaoban@cdu.edu.cn(格式为“姓名+专升本”,如“张三+专升本.rar”)。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专升本申请。

五、入学复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录取高校报到注册。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教务处

邮编:610106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013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