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办学条件改善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办学条件改善建设项目设计装修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8650.56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主要用于该项目国际语言教育测试中心的相关考场设计及装修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
2.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100%的合同款,自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付款;如甲方收到发票之日早于验收合格之日,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9日
2.公开比选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4点
比选地点:学术交流中心A104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名方式:因疫情原因,请将比选文件密封,由顺丰快递寄送到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学术交流中心B106办公室。
递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4点整
比选文件必须在开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 |
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评分标准(见附件4)
六、本项目联系人:邬老师,电话:028-84611778
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