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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员工申报2017年第三季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8 | 浏览人次:

 

 全院教职员工:

         2017年度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第三季度(7月、8月、9月)药费申报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6-17日(星期一、星期二)两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申报的人员仔细阅读《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须知》。

       二、请按照《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须知》上的粘贴方式粘贴相关资料,并认真核实发票张数及报销金额,自备及填写《公务员门诊医疗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将准备好的资料于上述日期的8:40---12:00,14:00---17:20交后勤处公共卫生科。联系电话:84616004。

       四、特别提醒:公务员医疗门诊补助申报程序非常严格,产前检查、体检、跨季度及重复交单不予报销。


                   海外教育学院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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